根据《关于印发<天柱山风景区法治文化作品征集与评选活动方案>的通知》(天管字〔2021〕60号)文件精神,天柱山管委会于2021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举行了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。经评委评审,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公示期限为7天(2021年10月22日至28日24时00分)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,向天柱山风景区纪工委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。地址:安徽省潜山市梅城镇天柱山路 112 号,联系电话:0556—8932218邮箱:1031956817@qq.com 。
附:《天柱山法治文化作品评选获奖作品名单》
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
2021年10月22日